本報訊(記者 董鑫)近日,市政府常務會原則通過《北京市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其中私設地樁、地鎖違規占用停車位的行為被明確禁止,並將面臨最高5000元的罰款。當事人不在場,辦公室出租執法部門有權強制拆除。另外,本市將建立停車管理和發佈系統,市民可實時查詢停車位使用狀況。
  目前,本市機動車保有量已達抗癌食物539.8萬輛,正式停車位卻只有約276萬個,居住區基本停車位缺口超過50%,非正規停車比例超過80%。2012年,城六區機動車與停車位比例為1:0.59。
  由於停車位緊缺,亂停車、停車難的問題非常突出。一些市民為方便自己停車,隨意在路邊或者公共區域設地鎖,對道路通行造成影響的情趣用品同時,也致使公共停車資源被占用。
  為解決這種“守法者吃虧、違法者得利”的不合理現象,辦法規定了具體的處罰處理措施,明確公安交管、住房城鄉建設、城管三部門分別對應管理道路、居住區和其他公共區域三類地區的私設地樁、地鎖行為,如發現此類行為,不僅將責令改正並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在當事人不在場或拒不拆除找房子的情況下,還有權根據行政強製法強制代為拆除。
  至於對外開放的停車場,辦法規定無論借款是否收費都必須配置完善的標誌標識,明示名稱、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等重要信息,並建立投訴處理制度。對中心城區範圍內向社會開放的收費停車場還專門作出應當24小時開放的特殊規定,並設置了最高1萬元的處罰規定。
  此外,在加大懲罰力度的同時,辦法還對停車場建設的規劃挖潛等提出具體要求。
  現場探訪
  三源里小區地鎖遍地 停車公司接受北青報記者採訪時說——
  “地鎖只有我們能安裝,居民不能”
  在居住區,特別是老舊小區,私裝地鎖的現象十分普遍。由於建設年代早,車位規劃早已無法滿足目前停車需求。部分有專門物業公司管理的老舊小區因為車位緊張,停車公司在小區內馬路和人行道上都安裝了地鎖,一條不足百米的人行道可以停近20輛車。
  小區內地鎖密集
  昨天下午,北京青年報記者來到位於三元橋附近的三源里小區。走進這個建於2001年的小區,地鎖隨處可見。三源里北小街8號樓前,一條1米左右寬的人行道已經被地鎖占滿,不足100米的距離安裝了近20把地鎖,有的地鎖上面還壓了幾塊大石頭,另一側馬路的人行道上也不規律地安裝著十幾把地鎖,兩側的地鎖加起來有近40把。但即便是這樣密集的地鎖,還是沒有辦法保證小區車主都有停車位,目前仍有80餘戶的小區內車主在排隊等車位。北青報記者以小區車主的身份來到物業聘請的停車管理公司,工作人員一聽是要找車位,就拿出一個本子讓北青報記者登記,本子上已經密密麻麻地記了十幾頁的車主信息。工作人員說,留下姓名、住址、聯繫方式和車輛型號,等有了車位自會通知。“這個小區車位特別緊張,你說你住在哪片兒,我們給你找,找好了你再來交錢。”
  地鎖造成小區內交通不便
  不過,這些密集的地鎖給居民和其他過路車帶來了不便。“我晚上看不清路,經常被這些東西絆倒。”一位推著嬰兒車的女士告訴北青報記者,她剛搬來時不適應人行道上有這麼多的地鎖,經常被“連環絆”。人行道安裝地鎖妨礙行人走路,馬路安裝地鎖妨礙的則是來往車輛。小區內三源里街的兩側分別有一所小學和一所幼兒園,下午不到5點,來接孩子的家長圍在校門口,所開的車隨意停在路邊。三源里街兩側都安裝了地鎖,但因為未到下班時間,馬路兩側半數以上的車位都空著。一輛小轎車的車頭停進兩個地鎖之間的空位中,車尾仍留在馬路中間,市民郭先生是這輛車的車主。郭先生認為,就算不需要停車,整條馬路一半都被地鎖占據,行車空間大大減小,也會造成車輛擁堵。
  停車公司安裝地鎖
  地鎖是車主自己安裝的還是停車管理公司安裝的?北青報記者以小區車主的身份來到停車管理公司,工作人員介紹說,這裡的停車費是一年1800元,再加200元他們就能給車主安裝一個地鎖,一年內保修保換,“別人都安你不安,到時候人家占了你的車位你怎麼辦?”工作人員這樣的觀點在多名受訪車主聽來“十分合理”,他們同意停車公司安裝地鎖就是為了防止別人占自己的車位,“小區是開放的,來來往往那麼多車,隨便就停你車位上了,還不用交錢,憑什麼?”一名家住三源里街4號樓的車主的地鎖已經安裝了五六年,至於小區內到底能不能安裝地鎖、停車管理公司有沒有權力幫車主安裝地鎖,多名車主都表示並不清楚。至於車主能不能自己找空地安裝地鎖,停車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員說,“不能,只有我們能安。”幾名車主也連連擺手,“別別別,收停車費的人沒幾天就給你拆了。”停車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員說,小區內公司安裝的地鎖都有登記,居民私裝的地鎖他們發現後會強制拆掉。
  文/本報記者 董鑫
  攝影/本報記者 袁藝
  官方回應
  市住建委:無產權停車位不能安地鎖
  目前全市停車位分兩種。昨天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北京青年報記者採訪時介紹,一種是在規劃設計階段就已經設計了停車位的,建成後其所有權歸開發商,這樣開發商可以將停車位出售或租給業主。有產權車位的業主可以安裝地鎖。
  另一種是既有建築,設計建設之初沒有停車位的,現在大多在公共區域畫上了停車位。“但是,必須強調的是,使用公共區域作為停車位之前,要得到本小區內1/2業主的同意才行。”如果是公共區域,不得出售,因此任何人都不能安裝地鎖。
  對於北青報記者現場探訪的三源里小區現狀,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住宅小區可以委托專業管理企業進行停車管理,但要徵得1/2業主同意。如果是地面公共區域的停車位,其使用範圍也要徵得業主同意,如果業主不同意租給小區外的車主使用,就必須停止出租,當然也不能安裝地鎖。
  按照本市的物業管理規範,物業公司對本小區的停車不規範現象,有發現、監督、上報的責任。業主發現問題後,可以向物業公司舉報,如果物業公司不予糾正,業主還可以向區縣、市住建委舉報物業公司管理不力,市住建委將根據本市的相關規定,對物業公司作出相應的處罰,並責成物業公司履行相關責任。對於不聽物業公司勸阻不予自行拆除地鎖的業主,物業公司可以上報區縣、市住建委,並與城管、公安等部門合作執法,強制拆除。據悉,隨著物業管理的細化,市住建委也將適時研究新的舉措。
  文/本報記者 梁琦
  新聞內存
  2011年9月17日《北京市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在市政府法制辦網站公開征求民意。征求意見稿第23條第二款明確規定本市將禁止在機動車停車位上設置地樁、地鎖。至同年10月7日《北京市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結束了20天的公開征求意見,354位網民中近半數把意見集中到了是否應該禁止安裝地樁、地鎖上。
  在征求意見的第一天,這條規定就引起意見分歧。支持者認為,設置地鎖浪費了停車位資源、破壞了小區的秩序、加劇了業主矛盾、製造了危險和不便。反對者認為,對於已購買了產權車位或者租賃車位的人來說,是否設置地鎖是其權利,立法不應禁止。  (原標題:私裝地鎖最高將被罰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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