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經濟發展 更要社會正義 (台灣時報 社論 2009.1.15)要經濟發展 更要社會正義 在金融海嘯肆虐之下,政府全力捍衛經濟,各種抒困方案紛紛出籠。從新政府上台時推出的「擴大內需方案」、「振興經濟方案」,到「振興經濟新方案」,乃至於「擴大國家發展基金」對企業抒困,到剛定案的「振興經濟消費券方案」、「調降遺澎湖民宿贈稅」、通過離島建設條例「博奕條款」,林林總總令人眼花撩亂。然而,在這些努力「拼經濟」的表象之下,卻隱藏了「社會公平」並未受到妥善關照的問題。在天寒地凍的此時此刻,這項問題必須受到高度重視,並且劍及履及地加以矯正! 社會正義沒有受到適當關照的事實,特別是在寒流來襲的此時此刻,顯得特別突兀。部負債整合分老農民、獨居老人,或弱勢家庭人士,在沒有足夠保暖的情況之下,竟然耐不住低溫侵襲,造成心肌梗塞而導致死亡!在鼻酸心痛之餘,我們不禁要問:在一個號稱「高所得」的國家,竟然會發生這樣的問題,難道不會令我們感到汗顏嗎? 英國哲學家邊沁(Jeremy Bentham)提倡功利主義,認為快樂是生命的主要目的,最大多關鍵字排名數人的最大快樂就是人類社會的道德標竿。社會利益是以最大多數人的利益為依歸,個人或政府的行為必須符合最大多數人的利益。經濟學家依照這種邏輯,認為只要一項政策可以帶來正面的效益大於負面效益時,就可以採行,因為社會可以補足受害者還有剩餘,社會淨福利將會增加! 只是,這些原則落實在實際政策時,卻經常室內裝潢顯得軟弱無力。所謂「拼經濟」的政策,照顧到的經常是社會上相對上層的民眾,無法讓低層的弱勢族群同享利益。例如,「調降遺產稅」到百分之十,加上免稅額提高到一千兩百萬元,照顧到的幾乎都是社會上有相當數量遺產者;對於弱勢族群而言,其結果可能是因為政府稅收減少,必須提高其他稅收來源,或減少各種弱勢族群的買屋網補助來加以彌補,反而承受了負面的效果。其實,隨著社會經濟發展,我們對弱勢族群的照顧應該可以更為周全才對;但是在政府的輕忽及政策的偏失之下,對於弱勢族群的補助極為嚴苛,竟然連完全沒有子女撫養的無業老者也無法獲得補助! 特別是在全球化的浪潮衝擊,M型社會更加明顯的此刻,沿用過去刻板而嚴苛的補助標準整合負債,經常讓老弱無依的老年人,甚至壯年的邊緣人感受不到社會的溫暖,在走投無路之下步上了自殺之路,或製造出各種各樣的社會問題。在金融海嘯肆虐之際,政策持續往強勢族群傾斜的問題更值得政府省思! 其實,為了矯正這樣的偏頗,第三屆國民大會曾經通過了兩項憲法修正案,第十條中有所謂的「中小企業保障條款」,要酒店打工求政府應該關照中小企業的發展權利,不得對大企業特別照顧。另一項「社會救助保障條款」,則要求政府必須對「社會救助」項目的福利措施優先編列預算。如果執政者重視憲法、有心落實憲政,就必須高度重視中小企業和弱勢族群的生存權利,而不是不分青紅皂白地將寶貴的資源不斷地送給強勢的經濟族群! 這種要求關照弱情趣用品勢族群的呼聲,並不是漠視所謂的「經濟效率」,而要執政者以降低經濟效率做為代價。許許多多的弱勢族群都可以經由適當的就業訓練和輔導,成為社會經濟復甦時的尖兵,產生積極的貢獻;而經過積極輔導轉型的中小企業,也極可能成為最有競爭力的中堅。然而,「新政府」迄今為止,卻沒有提出令人耳目一新的計畫,來全面提裝潢昇這些族群的競爭力,令人感到萬分遺憾! 我們強烈呼籲,馬總統要求公部門要「聞聲救苦」,請由落實憲法保障弱勢企業和族群開始,讓他們一樣能有尊嚴地經營和生活,才是拼經濟的終極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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