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貽夥 葛新
  本報宿州7月7日電(記者吳貽夥 通訊員葛新)10年間,47名下屬涉嫌向他買官,其賣官的非法所得近370萬元;13名商人找他辦事,非法所得150餘萬元。今天,涉嫌受賄罪的安徽泗縣原縣委書記晏金星在宿州市中級法院出庭受審。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檢察機關指控,2002年2月至2012年9月,晏金星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泗縣民政局原局長張志文等47人賄賂共計363萬餘元、價值5.65萬元金條一根,為他們在工作崗位調整和職務晉升等方面提供幫助。同時還非法收受安徽泗州學校等13家單位計73萬餘元、價值73萬餘元的商品房一套、購物卡6萬元,為他們在徵地拆遷等方面提供幫助。  (原標題:向47人賣官 收入37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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